卷扬机提升的保护装置
日期:2019-10-28 21:57
卷扬机提升装置必须装设的保险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l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4.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卷扬机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m/s。如果限速装置为凸轮板,其在1个提升行程内的旋转角度应不小于2700。
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6.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7.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卷扬机必须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自动断电并报警。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
8.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仓满时能报警和自动断电。
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应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卷扬机应加设定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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